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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章

第二天日上三竿,两人才悠悠转醒。

高玲慵懒地翻了个身,浑身的骨头像散了架,连抬起一根手指头的力气都欠奉。

她半眯着眼,声音沙哑又带着一丝娇嗔。

“王振华,你老实交代,昨晚是不是吃了什么虎狼药了?”

王振华正神清气爽地靠在床头,看着她这副被雨打风吹过的娇艳模样,心里那点男人的得意简直要满溢出来。

他俯下身,在她耳边低笑:“我的厉害,玲姐不是早就知道了吗?”

“我只知道你这头蛮牛,再好的水田也经不起你这么犁。”

高玲有气无力地推了他一下,那点力道跟猫爪子挠痒痒没区别,

“不行,今晚你自个儿解决,我得歇一天,再这么下去真要死在你身上了。”

王振华哈哈一笑,翻身下床,从角落里拖出那个皮箱。

“啪嗒”一声打开,二十万崭新的钞票整整齐齐地码在里面,旁边还有二万东哥给的。

他数出五万,走到床边递给高玲。

“玲姐,之前借你的钱。”

高玲瞥了一眼,却把头扭到一边,哼了一声。

“怎么,当了堂主,翅膀硬了,就看不上我这点小钱了?”话里带着几分酸意。

“一码归一码。”王振华没跟她绕弯子,直接把钱塞进她手里,

“我王振华的女人,就得我来养着。以后别跟我分那么清。”

“我王振华的女人……”

高玲嘴里咀嚼着这句话,心尖像被什么东西轻轻撞了一下,又麻又软。

前一刻还酸溜溜的心情,瞬间被巨大的甜蜜填满。

她脸上飞起一抹红霞,这才捏紧了手里的钱,低声嗔道:“就你嘴甜。”

两人洗漱完毕,开车出门。

先去银行把钱存了,只留下一万现金备用。

王振华看着存折上17万的数字,心里有种不真实的踏实感。

中午就在附近一家叫“一品鲜”的馆子解决了午饭。

饭后,高玲开着车,直奔宛城最高档的银泰商场。

“你现在是七杀堂的堂主,跟东哥他们平起平坐,出门就代表和联胜的脸面,得有几身体面的行头。”

高玲一边开车一边给他上课。

王振华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这件还算干净的T恤和牛仔裤,不置可否。

一进商场,穿着精致套裙的导购小姐看到两人,

目光在王振华身上一扫而过,便热情地迎向了妆容精致、气质出众的高玲。

高玲也不理会,直接拉着王振华进了华伦天奴。

“先生,您好,我们这里……”导购小姐话刚说了一半,高玲已经替王振华做主了。

“这套,这套,还有那套深灰色的,都拿他能穿的尺码,包起来。”高玲手指连点,干脆利落。

导购小姐愣了一下,这才重新打量起王振华,态度瞬间热情了好几个度。

王振华换上一身体剪裁得体的黑色西装,往镜子前一站,整个人气质都变了。

原本凌厉的五官在昂贵面料的衬托下,更添了几分冷峻与威严,

宽肩窄腰的身形被完美勾勒出来,活脱脱一个行走的荷尔蒙炸弹。

高玲满意地绕着他走了一圈,眼睛里全是欣赏。

“不错,天生的衣架子。”

刷卡付钱,王振华又拉着高玲进了‌ONLY‌女装区,给她挑了一套裁剪优雅的连衣裙和一个新款的皮包。

高玲嘴上说着不要,脸上的笑意却藏不住。

路过劳力士钟表行时,高玲又拉住他,不由分说进去地给他挑了一块日志型金盘腕表。

“当大哥的,手上不能空着。”

她亲自给他戴上,冰凉的触感贴着皮肤,王振华看着手腕上泛着金色光泽的表,心中微动。

劳力士金表花了2万8,高玲心满意足的去付了款。

最后,两人又去了通信城。

那时候,“大哥大”已经显得笨重,最新潮的是小巧轻便的数字手机。

高玲直接拍板,刷卡买了两部最新款的爱立信337,花了足足两万五。

“现在是堂主了,BB机不够用了,得随时能找到人。”

高玲把其中一部塞给王振华,“关键时候,一个电话就能调兵遣将,这才叫派头,才能镇得住手底下那帮小子。”

一下午的挥霍,钱花得如流水,但王振华看着焕然一新的自己和身边笑靥如花的高玲,觉得这一切都值了。

回到蓝月湾公寓,高玲拎着刚在菜市场买的菜进了厨房,叮叮当当地忙活起来。

王振华坐在客厅沙发上,摆弄着手里的新手机。

这玩意儿比BB机复杂多了,他研究了一会儿才搞明白怎么发信息。

他想了想,调出一个号码,编辑了一条信息发了过去。

【我是王振华,这是我的新手机号。】

没过多久,手机“嗡嗡”震动起来,屏幕上显示着一个陌生的来电。

他走到阳台,按下了接听键。

“喂?王振华?”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脆又带着些许不确定的女声。

是林浅浅。

“是我。”王振华的声音不自觉地放缓了些。

“你换手机啦?真厉害!”

女孩的声音里透着一股天真的兴奋,

“我听同学说,最近电影院上了周星驰的《大话西游》,她们都说好好看,你……你想不想去看?”

“好,”王振华几乎没有犹豫,“明天我去你们学校接你。”

“真的?太好了!那我下了课在校门口等你!”

挂了电话,王振华站在阳台上,看着楼下川流不息的车流,心里五味杂陈。

一边是刀光剑影、活色生香的江湖,一边是电影校花、清纯无忧的校园。

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,因为他,开始产生了交集。

“饭好啦!快来尝尝我的手艺!”厨房里传来高玲的呼喊。

王振华收起思绪,转身走进饭厅。

四菜一汤,家常却精致,还开了一瓶红酒。

“来,王堂主,”高玲举起酒杯,媚眼如丝,

“庆祝你一步登天,以后我可就跟你混了。”

王振华笑着跟她碰杯,一饮而尽。

饭后,两人开车去了“夜色”酒吧。

虽然已经是堂主,王振华还是习惯性地在一楼舞池外围巡视起来。

酒吧里震耳欲聋的音乐和闪烁的灯光,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。

几天前,他还只是这里一个不起眼的保安队长。

他走到吧台前,找了个空位坐下。

“华哥!”正在忙碌的小雯眼尖,立刻笑着打招呼,手上的动作却没停,

熟练地将几瓶酒在空中划出漂亮的弧线,然后稳稳落入调酒器中。

旁边的小莉也探过头来,俏皮地眨了眨眼:“华哥,今天怎么有空来吧台坐?”

“来杯啤酒。”王振华说道。

小雯很快给他倒了一杯,推到他面前,身子前倾,压低声音,满眼都是好奇的星光:

“华哥,我们可都听说了,你现在是和联胜新堂主了?真的假的啊?”

王振华喝了口酒,没承认也没否认。

小莉在一旁帮腔:“就是啊华哥,东哥手下那个阿彪今天下午来过,跟我们吹了半天,

说你一个人打翻了上百号人,还当上了什么‘七杀堂’的堂主,比东哥还威风!我们都不敢信呢!”

“他喝多了胡说的。”王振华淡淡地回了一句。

“切,还跟我们装。”小雯撇撇嘴,眼神却更亮了,

“华哥,你这下可真是飞黄腾达了。以后可得罩着我们姐妹俩啊。”

她说着,还故意挺了挺胸,朝王振华抛了个媚眼。

王振华只觉得好笑,这两个丫头,还是跟以前一样。

他没再接话,只是有一搭没一搭地喝着酒,听着她们叽叽喳喳地聊着酒吧里的八卦,

目光却飘向了舞池里那些尽情摇摆的年轻男女。

心里思索着怎么把七杀堂建立起来,还必须得有几个能扛事的,信得过的小弟。

看来,明天得去找下杜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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