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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千姝再也听不下去,落荒而逃。
背过身的一瞬间,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般落下。
沈暮是她养大的孩子,从十岁到二十六岁,她看着少年长大,教他坚韧担当。
她会怀疑沈暮的爱,但从未质疑过沈暮的心性。沈暮天性纯良,心怀悲悯。知道她喜欢小狗,却为了他不再关注任何小狗后,主动买了小狗耳朵和尾巴戴上,红着脸说:“姐姐别伤心,我给姐姐当小狗。”
两人的第一次,他逼着她说了很多荤话,沈千姝被他做昏了头,快要昏睡过去时,却被他吻醒,问了老半天,他才不好意思,哼哼唧唧地说:“我以后就是姐姐的小狗了,在小狗的世界里弃养是大罪,姐姐要是不要我,我就再也不喜欢姐姐了。”
说到最后,他却先红了眼睛,哭得厉害。
沈千姝当时就想,无论如何,她都会爱他一辈子,不离不弃。
但如今,过往的记忆倒像是她的妄想。
她似乎从来没有真的认识过沈暮,她从不知道,在明知前方可能是火坑的时,沈暮会用为她好的旗号,将她推出去。
那个在放学路上,会为她赶跑小流氓的少年,在回忆里溺亡。
如今这个,是别人的沈暮了。
沈千姝擦干眼泪,驾车回家,她不要再为不属于她的小狗哭泣。
沈暮直到深夜才归家,他带着浑身凉意和陌生的沐浴露味道蹭上床,被他抱进怀里的一瞬间,沈千姝从噩梦中苏醒。
“吵醒你了?”沈暮声音很轻。
沈千姝掰开他的胳膊,从怀抱里退出来,不到一秒,沈暮便锲而不舍地跟了上来,嗓音慵懒,带着笃定的意味:“又生气了?”
沈千姝不回答,他自以为贴心地解释:“礼裙是我想着反正你也用不上了,就做主送给付倩的。你喜欢,我以后再给你定新的,但你只能穿给我看。”
“付倩见到王冠说想拿去学学设计。反正婚礼还有一段时间,放着也是放着,我就让人给她了。姐姐放心,已经拿回来了,好好的,没有坏。”
沈千姝听笑了,“你觉得我在气这些?”
她推开沈暮,坐起来,无悲无喜地盯着他,“你凭什么做主把我的东西给别人?”
沈暮又露出受伤的神情,“可是我们是一家人,姐姐能做我的主,我不能做姐姐的主吗?姐姐难道不爱我?”
爱,爱,爱,他总把爱当作枷锁插手决定她的一切。
沈千姝眸光一闪,忽然想到什么,说:“我又不想跟着季老学了,听闻楚颜在寻找合适的徒弟,我去跟着她学怎么样?”
“这怎么行?”沈暮连表情都没有变,对一切都信手拈来,“楚颜和姐姐一样大,姐姐跟着她学,传出去,说姐姐处处比不上她,姐姐不要面子吗?我还心疼呢。”
虚伪,爱撒谎,嘴里没一句真话。
这就是她养了十六年,又爱了八年的男人。
沈千姝失去所有力气,什么也不再说,闭上眼睛睡觉。
“对了,今天买下的珠宝我可以拿两套送给付倩吗?她哭得厉害,我没办法了,只能拿这些去哄一哄。”
珠宝送回来的时候,沈千姝就发现其中最贵重的几套不见了。
送都送了,何必假惺惺问她的意思。
“随便。”
“我知道姐姐最大度了。”沈暮亲了亲她的头发,“改日给姐姐买更好的。”
半夜,沈千姝察觉到沈暮的离开。
不过半小时,手机里再次收到照片和信息。
【发烧不舒服,借daddy一用!谢谢姐姐~】
沈千姝躺不下去,起身想将别墅关于自己和沈暮的痕迹里里外外都整理一遍,将该处理的全都处理掉。
既然选择假死,那她就不会留给沈暮任何回忆。
但越到最后,越发现无法整理。
他们在这座别墅生活了十六年,连花园的花都是一起亲手种下的。
五年前,沈千姝查出胃癌早期,沈暮每日都红着眼睛,她为了让他宽心,开玩笑说,就算真的治不好,也可以把她埋进家里的花园,以后每一次花开,都是她来看他。
越整理越是思绪烦乱,沈千姝精疲力竭,最后索性一把火烧了别墅。
火光滔天,她在不远处盯着看了半晌。
消防车来的时候,沈暮也跌跌撞撞跟了过来,看见沈千姝的一瞬间,腿软得直接跪在了她脚边,颤抖得紧紧抱住她的腰,脸上满是泪,很长的时间才从惊惧中缓过神,勉强发出声音:
“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姐姐了,一路上,我已经想好了我们的埋骨地,还好,还好……”
他泣不成声,沈千姝冷漠地观赏着他的表演。
希望她真的“死亡”时,他也能如此痛彻心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