猎户?
苏晚晴在心里冷笑一声。
这人手掌虎口处覆盖着一层薄茧,却绝非农人常年劳作留下的粗糙印记,那分明是长年累月紧握兵刃才能磨砺出的痕迹。
更别提他身上那股即便在重伤虚弱时也无法完全收敛的沉稳与凌厉,那是一种从尸山血海中淬炼出的、属于上位者的气息。
普通猎户,被野猪顶一下,还能有这般气势?
这谎言,未免也太拙劣了。
但她并未点破。
她很清楚,拆穿一个来路不明的危险人物的谎言,对自己没有半点好处。
他愿意演,她就愿意看。
“想不起来便不想了,当务之急是养好伤。”
她将碗里剩下的粥推到他面前,语气平淡得像是在说一件与自己无关的事。
“我看你气宇轩昂,不如…..…就叫你‘阿琛’吧。”
琛,宝也。
她随口取的名字,带着几分敷衍,也藏着一丝她自己都未察觉的、对这块“烫手宝玉”的调侃。
萧景琰,不,现在的阿琛,低头喝粥的动作微微一顿。
他没有反驳,算是默认了这个新的身份。
一个名字而已,对他而言,无足轻重。
重要的是,她信了,或者说,她选择了信。
这就够了。
救了人,家里本就见底的米缸,如今更是雪上加霜。
苏晚晴必须立刻将制药卖钱的计划提上日程。
她将这个目前叫阿琛的男人安顿在地窖,便不再管他,转身投入到自己的事业中。
院子里,石臼被搬了出来。
上次从青云山采回的草药,被她分门别类,整齐地摆放在一张破旧的草席上。
白及、地榆、紫草、冰片……..
她决定先制作一款市场需求最大,也最容易打响名气的成药——特效烫伤烧伤膏。
庄户人家,烧火做饭,哪个没被烫过?孩童玩闹,打翻油灯汤碗,更是常事。
古代的烫伤药,多以燥烈之物为主,治标不治本,还极易留疤。
而她脑中的知识,却能将这些最寻常的草药,化腐朽为神奇。
她没有沿用任何一个古代的现成药方,而是凭借自己对药理的深刻理解,重新进行了配比。
白及研粉,取其粘性,能快速成膜,隔绝空气,防止感染。
地榆炒炭,取其凉血止血之效,能迅速收敛创口。
再辅以紫草凉血活血,冰片清热止痛。
最关键的一步,是熬制。
她没有直接将药材混合,而是根据不同药材的特性,控制着火候,分次序下入麻油之中,用一种极为特殊的文火,慢慢萃取着药性。
整个院子里,很快便弥漫开一股清凉中带着微苦的独特药香。
张大娘端着一碗给小虎熬的米汤走进来,看到苏晚晴正全神贯注地搅动着锅里的墨绿色药膏,脸上写满了担忧。
“晚晴啊,你这…..…真的要一个人去镇上卖药?”
“嗯。”苏晚晴头也没抬,眼睛紧紧盯着锅里药膏的成色。
“可…..…可你一个姑娘家,抛头露面的,万一遇上歹人怎么办?”张大娘的忧虑不是没有道理,这个时代对女子的束缚,如同一张无形的网。
苏晚晴搅动药膏的手停了一下。
“张大娘,我已经是女户主了。”
她抬起头,脸上没什么表情。
“抛头露面,总比饿死强。”
这句话,像一把刀,直白而锋利,瞬间就堵住了张大娘所有还想劝说的话。
是啊,她已经是苏家的户主了,她不养活自己,谁来养活她?
张大娘叹了口气,不再多言,只是默默地帮她把灶膛里的火烧得更旺了些。
地窖里。
阿琛靠坐在干草堆上,他听力过人,院子里那两个女人压低了声音的对话,一字不落地传进他的耳朵。
抛头露面,总比饿死强。
这句话,让他握着那块龙纹玉佩的手,不由得紧了紧。
他悄无声息地挪到地窖口,透过木板的缝隙,看向院子里的那个身影。
那个纤弱的少女,正有条不紊地忙碌着。
她的动作精准、沉稳,丝毫不见同龄女子的娇怯,反而带着一种庖丁解牛般的专业和从容。
空气中那股奇特的药香,让他这个久经沙场的人也辨认不出配方。
他能闻出其中几味都是军中常用的普通草药,可经过她那双手一摆弄,散发出的气味,却截然不同,多了一股难以言喻的精纯与效力。
这个苏晚晴,到底是什么人?
她的身上,充满了谜团。
下午,苏晚晴将熬好的药膏用一个陶盆装好,盖上湿布,让它自然冷却。
她对张大娘交代了几句,让她帮忙照看火,便又背上背篓,走进了青云山。
小虎的病,还需要最后一味主药。
她这次的目标很明确,直奔内山那片最险峻的区域。
最终,在一处云雾缭绕的悬崖峭壁边,她找到了一丛迎风摇曳的绿色植物。
七片叶子轮生于茎顶,状如伞盖。
正是七叶莲。
这种药材生长环境苛刻,极难寻觅,却是清热解毒,专攻肺痈的良药。
她小心翼翼地将整株七叶莲连根挖起,放入背篓,这才松了口气。
回来后,她立刻为小虎煎了药。
服下药汤的小虎,第二天一早,重新变得生龙活虎,已经能下地追着鸡跑了。
张大娘一家对苏晚晴的感激,自不必说,几乎快要把她当成活菩萨供起来。
次日,天刚蒙蒙亮。
苏晚晴用卖草药剩下的最后几文钱,去村里的破落户家买来几十个最廉价的小陶罐。
她将已经凝固成墨绿色膏体的药膏,仔细分装进陶罐里,又用毛笔在裁剪好的粗纸上,写下“晚晴膏”三个字,歪歪扭扭地贴在罐身上。
一切准备就绪。
她将几十个小陶罐码放在一个干净的竹篮里,上面盖上一块粗布,挎在手臂上,迎着晨光,直奔十里外的青石镇集市。
青石镇的集市,人声鼎沸,热闹非凡。
苏晚晴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,独自一人出现在这里,本就引人注目。
她找了个最偏僻的角落,紧挨着一个卖自家编的草鞋的老大爷,将一块布铺在地上,把那几十个小陶罐摆了出来。
摊子刚铺开,一个刺耳的声音就在旁边响了起来。
“哟,我当是谁呢,这不是咱们杏花村的‘小神医’吗?”
苏晚晴抬眼看去。
一个尖嘴猴腮的药材铺伙计,正抱着胳膊,斜着眼看她。
这伙计她有印象,正是那天跟在王大夫身后的济世堂学徒。
他鄙夷地扫了一眼苏晚晴那简陋得可怜的摊位,以及那几个粗糙的陶罐,阴阳怪气地拔高了声调。
“怎么着?‘小神医’不在村里行骗,跑来镇上摆地摊了?”
“你这黑乎乎的是什么玩意儿?既没药铺的名号,也没官府的批文,谁敢买你的东西?吃死了人,你赔得起吗?”
他的声音很大,立刻吸引了周围不少人的注意。
苏晚晴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,只是用一块布,慢条斯理地擦拭着陶罐上的灰尘,把他当成了空气。
这种无视,比任何反驳都更让人恼火。
那伙计的脸涨红了,正要再说些什么更难听的话。
“啊——!”
话音未落,不远处一个卖馄饨的摊子,突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!
紧接着,便是一个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嚎!
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一个妇人惊慌失措地瘫坐在地上,她面前的汤锅翻倒在地,滚烫的馄饨和热汤,不偏不倚,正正淋在了她五六岁儿子的整条手臂上!
“我的儿啊!我的儿啊!”
那孩子疼得在地上打滚,整条小臂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得通红,迅速鼓起一串串亮晶晶的可怕水泡,场面惨不忍睹。
妇人吓得魂飞魄散,只知道抱着孩子哭喊。
济世堂那伙计眼睛一亮,立刻觉得这是自己表现的好机会。
他连忙挤上前去,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,大声嚷嚷:“让开让开!我是济世堂的!我有金疮药!止血止痛,最是有效!”
说着,他就要把那包黄色的药粉往孩子那血肉模糊的手臂上撒。
“住手!”
一声清喝,如同一道冰棱,瞬间炸响在混乱的人群中。
苏晚晴不知何时已经站起身,排开众人,几步就走到了跟前。
她一把抓住那伙计的手腕,力道不大,却让他动弹不得。
“烫伤创口,最忌燥性药粉封堵!你想让他这条胳膊彻底烂掉吗!”
那伙计被她一句话喝蒙了,愣在当场。
苏晚晴不再理他,转身对着那已经吓傻的妇人,沉声下令。
“大家让开!”
她的声音里,带着一种不容抗拒的镇定和专业,让慌乱的人群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。
“立刻!用旁边茶摊的凉茶,冲洗他的伤口!快!”
妇人愣住了,周围的人也愣住了。
“这..……这怎么行?”
“是啊,伤口怎么能碰水呢?”
“这姑娘疯了吧!这不是往伤口上撒盐吗?”
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,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举动。
“不想你儿子这条手臂废掉,就按我说的做!”苏晚晴的声音里没有半分商量的余地。
那妇人被她眼中的决然震慑住了,六神无主之下,只能疯了一样地冲到旁边的茶摊,端起一整壶凉茶,颤抖着浇在儿子的手臂上。
冰凉的茶水冲刷着滚烫的伤处,孩子哭得更加凄惨了。
济世堂的伙计见状,立刻找到了反击的机会,指着苏晚晴大叫:“疯子!你就是个疯子!你这是在害人!大家快看啊,她要害死这个孩子了!”
然而,苏晚晴对这一切充耳不闻。
她迅速回到自己的摊位,打开一罐“晚晴膏”,用一根备好的干净木片,挖出一大块墨绿色的膏体。
等到妇人用凉茶将孩子手臂上的油污冲洗干净,她立刻蹲下身。
在所有人惊疑、谴责、好奇的目光中,她用木片,将那清凉的药膏,轻轻地、均匀地涂抹在孩子那片红肿起泡、惨不忍睹的伤处。
神奇的一幕,发生了。
膏体触碰到皮肤的瞬间,那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嚎声,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掐住了一样,戛然而止。
他抽噎着,小脸上还挂着泪珠,但那痛苦的表情,却在迅速缓和。
紧接着,更让众人倒抽一口凉气的事情出现了。
那片被烫得通红发亮、鼓起一串串水泡的皮肤,那狰狞的伤处,竟然以一种肉眼可见的速度,开始发生变化。
灼热的红色,在缓缓消退。
那些鼓胀得仿佛随时会破裂的水泡,竟然在慢慢地变小、变平。
整个过程,不过短短一盏茶的功夫。
原本红肿异常的手臂,此刻虽然依旧有伤痕,但那股骇人的红肿和水泡,已经消退了大半,只留下一片涂抹着药膏的清凉。
